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拟于近期召开《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听证内容
就《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听证。主要听证事项如下:
1.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九条至第十四条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生产、批发零售规范、零售经营者管理、储存存放规范、零售点设置的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2.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关于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及人员管理、禁止携带搭乘公共交通、禁止邮寄快递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3.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燃放地点、禁燃时段区域、重污染天气禁燃、大型燃放活动管理、燃放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4.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引导安全、文明燃放以及鼓励移风易俗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5.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五章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否适当;
6.对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拟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人数大体相当的原则和报名的先后顺序、行业特点、专业知识等确定陈述人,包括居民、烟花爆竹经营从业者、运输企业、运输人员、乡镇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等。听证陈述人的人数8-10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以及工作需要从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中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填写《听证陈述人报名表》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请申请听证陈述人提前准备发言材料,于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0471-4806032 4801970(传真)
电子邮件:hufagongwei@163.com
附 件:
1.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听证陈述人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