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6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文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总书记讲话中关于“八个必须坚持”“充分发挥4个方面作用”的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始终遵循的重大原则,为新征程上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下,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坚持法治建设和深化改革相互统一、强化监督和支持保障紧密结合、服务大局和自身建设同步推进、党的建设和履职工作融合开展、健全制度和搭建平台双轮驱动,为首府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新加强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委高度重视,包钢书记多次对人大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24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1人次。召开党组会45次,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要部署,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紧紧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圆满完成105项年度重点任务,把“六部促进条例”“六个工程”的实施情况全部作为2024年重点监督项目。对现行有效的61件法规、10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排查、清理,确保毫不偏离主线。对市委部署的贯彻主线“85项任务”主动跟踪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贯彻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议21条,推动全面贯彻主线工作走深走实。中国人大官网以《健全五个体系推动人大高质量发展》为题报道我市做法。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全系统的学习制度体系,建立“八学”制度,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实现市县(旗区)人大代表学习全覆盖,在深学细悟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常委会专题学习4次,人大讲堂4期,履职党支部组织代表座谈交流学习51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代表教育培训,提高代表和人大干部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发挥代表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四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宣讲活动,宣讲受众达1.5万余人次。

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全市人大系统上下“一盘棋”推进党的建设,出台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方案,构建“党组把关定向,市县(旗区)人大双向联动,组织领导、阵地建设、党员管理制度健全,党组、党支部、党小组整体发力”的党建工作体系,形成党组与代表一条线贯通、党建与履职一张网融合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目标衔接、同向发力。“党建+履职”经验做法被人民网、央广网报道。

二、紧跟时代步伐,回应社会关切,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要求,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制定法规4件,修改废止15件,立法调研3项。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环城水带保护条例、草原丝绸之路公园文化轴带保护条例,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立法调研,全面完成“两屏四带”生态保护立法,助力生态安全屏障法治建设。立足北疆文化建设,制定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为首府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法治保障。立足城乡建设管理,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修改地名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强化城市环境品质立法供给。立足增进民生福祉,修改城市供水用水、城市绿化等6件法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助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创新完善立法机制。修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健全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专班工作制度,对市委确定的立法项目,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确保高质量完成。牵头建立区域协同立法机制,签订呼包鄂乌人大立法工作协作协议,组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首个协同立法项目,形成联防联控联治制度规范。完善开门立法制度,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之家、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基层党建阵地一体化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由120个精简规范为30个,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拓宽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全年征集立法建议300余条。注重立法智库建设,建立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立法合作共建机制,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交流,组建地方立法研究会,组织咨询顾问等各领域专家参与立法工作。“基层治理立法”工作经验获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二等奖。

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发挥执法检查巡视“利剑”作用,与自治区、旗县区人大上下联动,三级人大共同开展地方组织法、黄河保护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各方落实法律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审查11件规范性文件,完成7次专项法规清理工作,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聚焦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工作展现新作为

常委会准确领会、坚决执行市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对市委明确的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推动落地生根。推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模式,实现审议意见“形成—督办—评价—销号—回头看”办理落实全过程闭环。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0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工作评议1项、协同监督2项、专题调研1项。

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贯彻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等“六部促进条例”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政策落地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诚信建设工程、科技“突围”工程、自贸区创建工程推进情况报告,共形成问题84条、提出建议150条,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加以落实。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供暖问题作为要事紧事,三级人大联合对温暖工程开展监督,对照市政府实施方案开展专题调研、集体视察、专题询问,提出9方面21条审议意见,并对21条意见的落实开展“回头看”,助力温暖工程高质量落地见效。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被市委《要情摘报》采用,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

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优化升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实现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等6个方面全口径审查、全覆盖监督,形成7篇专项监督报告。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审议债务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强化财经监督工作经验被《人民代表报》报道。聚焦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听取审议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发展。听取审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调研成果被自治区人大采用,专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听取审议都市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助力现代农业提升产业层次、完善绿色农畜产品流通网络布局。

紧扣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聚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审议优质教育“四个一”工程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布局、扩容提质。关注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专项调研,3篇围绕教育、医疗开展监督的履职成果报告被中国人大网刊载。听取“宜游城市”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关切的司法问题,对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重点监督,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围绕呼包同城化发展,与包头人大就两市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合作、共同实施旅游惠民情况开展协同监督,工作经验被市委《要情摘报》采用。

紧扣美丽首府建设开展监督。紧盯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靶向式、跟进式监督,连续七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的成效被《人民代表报》刊发。听取审议“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情况报告、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对燃煤散烧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改善首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发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融雪剂使用情况等方面调研,提出10条建议,市委主要领导对这两项工作作出三次批示。

四、丰富代表活动,优化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建立全员培训、系统培训、以会代训、开放实训、多点培训“五训结合”的学习教育模式,全年开展5类培训共计26期,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42名代表建立常态化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18人次,召开6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创新代表审议报告方式,在原分组审议基础上增加联组审议环节,鼓励代表奔着问题积极提问,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建立“代表+信访代办”“代表+法院”工作机制,全市836名代表参与信访代办事项959件,111名代表参与诉前调解案件5770件、调解成功2874件,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得到发挥。持续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项目251个,涉及资金41亿元。制定《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履职报告制度,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

优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制定专工委联系指导代表之家工作办法等制度,推行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将代表按专业特长划到9个专工委,组建23个专业代表小组,依托专业代表工作室开展释法讲法、政策咨询、“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主题宣讲等活动203次,回应群众关切131(件)次,以专业化履职提高人大工作质效。依托“智慧青城”平台搭建市县(旗区)上下贯通的代表网上履职工作体系,推动常委会工作重心、人大代表、平台资源“三下沉”,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与人大其他履职形式的相互赋能,全年代表参加立法、监督调研和建议督办等活动3083人次,丰富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创新代表建议征集、办理机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制定《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指南》,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构建“党政领导全员督办、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专工委分工督办、热点难点归类督办、办理效果跟踪督办”的重点建议督办机制,将与常委会24个年度监督议题相关联的107件建议进行了打捆督办,开展“代表·局长面对面”代表建议督办31次,《人民代表报》报道了督办工作从“点”到“线”再到“面”拓展的经验做法。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6件议案审议完毕,346件建议全部办结,31件重点建议全部落实,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问题得到解决。

五、笃行实干担当,推进固本强基,“四个机关”建设呈现新气象

常委会始终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队伍转作风、建机制提效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1期、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1次,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机关各党支部集中学习29次,9个履职党支部与自治区人大、旗县区人大党组织开展联建共建55次,实现各级各类党组织联动互促、发展共赢。

构建上下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对旗县区人大工作指导,在履职方向、工作思路、重大活动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动。建立三级人大“议题联结、调研联合、履职联动、成果联用”履职机制,贯通了自治区、市、县(旗区)三级人大履职链条,承接自治区人大监督议题25项,与旗县区人大联合开展的议题比例达到50%,开展联合调研116次,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提升机关服务效能。推进机关制度“立改废”,制定修订市人大履职工作、政务工作、机关管理、党的建设工作等方面制度48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管理。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1%,调研视察活动同比减少26%,减负工作举措被人民日报网络版刊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设置9个工作委员会,引进17名高层次人才,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改进新闻宣传工作,21篇文章被中国人大网等国家媒体刊载,22篇文章、信息被自治区人大采用。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凝结着全体代表的智慧力量和辛勤汗水,得到了“一府一委两院”、各级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立法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举措还需进一步丰富,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5年主要任务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的部署要求,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首府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切实提高立法质效。聚焦改革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计划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无废城市建设条例等3件法规,修改殡葬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就水资源管理、社会信用等4方面工作立法开展调研。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组织起草、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公布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途径,深入推进高质量立法。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出台《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常规化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二是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紧扣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心选题,出台《市人大常委会议题选题办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健全沟通协调、监督调研、报告审议的全链条模式。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完善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办法等制度,健全人大监督发现问题的归集、整改、督办、销号、反馈等制度,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形成闭环监督机制。围绕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制定四地人大协同监督办法。推进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联动、职能互补的整体效应。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制定《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推动代表深度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修改人大议事规则,研究建立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方面的制度。完善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把代表作用发挥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中。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修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开展满意度测评,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

四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化机关干部素质提升工作。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解决“慢粗虚”问题,加强机关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推动机关工作活力更足、效率更高、服务更优。强化履职联动,更好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工委作用,加强同自治区和旗县区人大的联系、协同,提升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首府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