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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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有31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文明、蓝峰、郭志钢、靳春亮、张仲东、云玉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彦军、李晓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邢俊平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围绕“四个机关”新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奋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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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开展了法制专题讲座。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监委和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