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1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计划,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27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这次执法检查在全市进行,主要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宣传教育、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文物保护的安全体制机制建设、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与监管等情况);

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的主要成绩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

受理时间

请将意见建议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问题于2022720日至820反映至呼和浩特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新华东街1号呼和浩特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邮编:010010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0471-4606557

电子邮箱:hhhtrdjkw@126.com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和《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办理,不再回复意见建议提出人和投诉举报人。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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