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2-06-30


(2022年6月29日)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议程。

本次会议审议了《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组成人员认为,两部《条例》的制定,是“小切口”立法的具体实践,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我市立法工作的重要突破。委员们建议,在接下来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沟通,广泛征求专家、企业和各相关单位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凸显制度优势,切实提高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正草案)》《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修正草案)》。《禁牧休牧条例》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初审后,市人大相关委员会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草案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认真收集采纳了组成人员、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修改稿围绕“合理性、合法性”这个核心,进一步提高了可操作性。新修正的两部条例对于规范和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障用水安全,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对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具有重要意义。会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这三部法规的报批工作。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做好实施和宣传工作,切实保障有效实施。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常委会连续第四年听取此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出台后,全市各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创造更充足、更公平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委员们建议,优化营商环境要久久为功,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时刻保持头脑在线、学习在线,克服本领恐慌,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强化竞争意识,深练服务内功,善于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诚意满满、贴心用心,使首府更宜居宜业宜商;要通过职能转变、流程再造、制度创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维度、立体化、全周期的贴心服务,为企业添活力,为群众增便利,为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部分指标的改善幅度已位居全区前列,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优良,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同时,我市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结构性压力依然较大,落实依法治污还不到位,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生态环保工作丝毫不能放松。要围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严要求高质量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自治区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工作,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林木保护工作的报告。委员们指出,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林木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委员们建议,要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林长制,因地制宜,在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前提下,全力提升林木覆盖率和绿化覆盖率,让群众享有更多绿色福利、生态福利,全力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建设得更加亮丽。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要围绕医保基金筹资运行、审计统筹、监督管理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工作报告》。建议市政府要积极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查找不足,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发力关键点位、落实纾困措施。要坚持优化环境,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要抓招商促发展、抓项目增后劲,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跑出发展加速度。要改进资源开发方式,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稳定运行。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思想认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与检察机关内部的受理办理机制和对外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质效,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发挥“头雁”效应,全面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法治首府、平安首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第8号)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

同志们,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的主题主线,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长期坚持、不断深化、持续推进。要深入贯彻落实孙绍骋书记在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时的讲话精神,一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大局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二是要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立法工作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步伐、提高效率,真正做到立良法、立善法、立管用之法;监督工作要增加力度、增强实效,推动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人大工作做得怎么样,要看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必须扎实做好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三是要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严和实的精神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制度、纪律作风等各方面建设,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好新时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干部的良好形象。

会后,请常委会办公室将相关会议材料向社会公布,会同各专工委将组成人员和代表们对各项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出审议意见,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