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32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文明、蓝峰、郭志钢、靳春亮、张仲东,秘书长张晓帆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彦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红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第8号)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首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晓红作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