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好、运用好地方组织法,更好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和权利,更加规范地熟悉地方组织法内容。3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后举行《地方组织法》专题培训讲座,邀请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委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鹏进行专题授课。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副主任吴文明、蓝峰、郭志钢、靳春亮、云玉美,秘书长张晓帆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干部聆听讲座。
专题讲座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文明主持。
讲座中,丁鹏院长从《地方组织法》的重要地位、作用、主要内容和《地方组织法》的制定修改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等方面,深刻阐述了地方组织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既有理论深度,又有较强的实践导向性和操作性。对于我们充分认识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深刻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熟练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原则,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吴文明在总结讲话时表示,下一步,我们要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把地方组织法最新精神特别是对地方人大的新要求,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我市得到更具体更生动的体现,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