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云艳芳)1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主持会议,副主任斯钦毕力格、蓝峰、马慧军、郭志钢、靳春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红霞,秘书长张晓帆及常委会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吴文明,市政府副市长毛宝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监委、市检察院和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按照《关于公民旁听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定》,经主任会议决定,组织公民旁听了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毛宝锋作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的议案》的说明;市行政审批局局长韩文相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市政府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赵英杰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市监委副主任李淑清作的《市监委关于提请任免包晓明等职务的议案》的说明;赵希民作的《市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周臻等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