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0年5月下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执法检查在全市进行,主要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1.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2.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情况;
3.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情况;
4. 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具体措施情况;
5.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治理情况;
6.“一法两条例”需要修改完善的建议。
二.受理时间
请将意见建议和对“一法两条例”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问题于2020年5月11日至5月27日反映至呼和浩特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新华东街1号呼和浩特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邮编:010010)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韩丹丹
联系电话:0471-4606858
电子邮箱:hsrdcjwbgs@163.com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和《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办理,不再回复意见建议提出人和投诉举报人。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