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9-01-12


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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